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7月24日
湖北或推動區域動力電池梯次利用
“作為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零部件,新能源動力電池的使用量不斷增加,但在其梯次利用上還缺乏足夠的政策引導。”1月15日,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美洋汽車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馬中華表示。
馬中華說,近年來,國家大力支持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我省《新能源汽車及專用車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也提出,2020年新能源汽車產能將達到50萬輛。然而,隨著使用量的增加,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出現報廢量大、利用率低等問題。
馬中華介紹,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報廢年限為5年至8年。2016年以來,新能源乘用車80%以上搭載鋰動力電池,而鋰動力電池衰減到80%以內將不能作為汽車動力使用。目前,國家及地方政府出臺政策,多為鼓勵電池回收拆解,以重復利用原材料。但是,在二次利用動力電池80%的剩余價值上,缺少足夠的政策引導和環境支持。
馬中華建議,相關部門能夠出臺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相關配套政策,制定行業標準,推進動力電池二次利用;省級職能部門能夠牽頭,促進相關行業聯合,鼓勵對動力電池需求較低的行業實現梯次利用,提高重復利用率。
對動力電池梯級利用研究給予適當補貼,鼓勵產學研合作,實現技術共享;省級相關部門統一規劃建設具有動力電池回收、梯次利用、拆解等完整產業鏈的再生利用園區,為梯次利用提供行業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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