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4月23日
充電寶為什么會自燃?
充電寶又火了,而且這回,
是真真正正的起火了。
這幾天,關于南航飛機上充電寶突然起火的新聞,讓很多人明白了一件事:這回終于知道為什么充電寶不許托運了。想象一下,如果這個充電寶起火的地點不是行李架,而是放置行李的貨倉,那后果還真是不可想象。
在這里,我們首先要科普一下:這次事件中,空乘人員滅火的方式是很正確的。一度有不少網友質疑為什么不使用滅火器,對此,新浪微博“特種物語”澄清:這就是正確操作。而中國民航局頒布的《鋰電池機上應急處置指南》中也明確表明,遭遇鋰電池或含鋰電池設備起火,機組應用水或其他不可燃液體對鋰電池、含鋰電池設備或相關行李進行淋灑降溫,評估滅火后鋰電池或含鋰電池設備狀態是否趨于穩定。
也就是說,空乘人員用水去滅火的操作,一點毛病沒有。
南航上充電器起火后,被空乘人員及時撲滅
科普完了關于滅火的知識。咱們返回頭說說這次事件的起因——充電寶。
充電寶為什么會自燃?
答案在于其使用材料。大多數充電寶就是多個鋰電池組成的電池組,而鋰是一種非常活潑的金屬,極不穩定,含鋰的電池或者充電寶在摩擦碰撞中容易產生高溫、火花,遇熱還容易引起自燃。換句話說,即使我們沒有使用充電寶,也不代表著它就是安全的,這次南航事件中的充電寶,就不是在使用狀態中。
也正因如此,充電寶一直禁止被托運,而除此以外,對于我們隨身攜帶的充電寶,民航局也有相關規定: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充電寶,必須經特種公司批準且不得超過兩個;嚴禁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于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那么問題來了,南航事件中的起火充電寶,一定是經過安檢,符合特種公司要求的各種參數才上了飛機,但是仍然發生了自燃,可見其自身質量存在問題。
質量不合格的充電寶很容易魚目混珠,日前,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了2017年廣東省移動電源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公告,結果顯示,80批次充電寶產品當中,29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高達36.3%。檢測發現,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重力沖擊和阻燃要求兩個方面。一旦這樣的充電寶被裝進了咱們的行李包,難保不會再發生南航上那樣驚心動魄的一幕。
為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消費者應該如何選購充電寶呢?大致說來,選擇充電寶應該依照以下兩條標準:
1、渠道和品牌都要正規:要通過正規的渠道,去購買正規品牌的移動電源設備,不要因為貪圖便宜購買質量低劣的三無產品。
2、選購時,要檢查做工是否精細,部件是否堅固。很多質量低劣的移動電源粗制濫造,無法承受正常的摩擦與碰撞。
同時,在使用過程中我們也要注意,不要與重物或尖銳金屬部件接觸,防止內部電芯短路,而且,不要長時間使用,也不要讓移動電源的輸入、輸出端口與鑰匙等金屬部件接觸,否則很可能會導致短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