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4月10日
動力蓄電池與氫燃料電池行業白名單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董揚在2018中國汽車論壇上宣布,將開展汽車動力蓄電池與氫燃料電池行業白名單(以下簡稱“白名單”)的評價和發布工作。
27日,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在網站上發布了《關于開展汽車動力蓄電池和氫燃料電池行業白名單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啟動申報工作,并附上了《汽車動力蓄電池和氫燃料電池行業白名單暫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消息一出,立刻引發了行業人士的極大關注。筆者研讀了《管理辦法》,結合對鋰離子動力產業的理解談一談個人的一點思考,這里只討論汽車動力電池白名單并僅限于鋰離子動力電池。
白名單的初衷
對于初衷,在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發布的《通知》中明確指出,“為進一步加強汽車動力蓄電池和氫燃料電池行業自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并做好《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的后續承接工作”。
早在2015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規范條件”),擬發布企業目錄(俗稱白名單),初衷是作為進入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和補貼發放的必備條件,規范行業發展。但在發布5批共計57家企業目錄之后,沒有進入目錄的企業先后出現不同程度的經營困難,企業目錄不再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掛鉤。
而《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征求意見稿)在征求意見過程中,由于對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的要求擴大了40倍,一時間整個動力電池行業陷入“恐慌”。最后《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不了了之,而企業目錄在發布5批之后就再也沒有發布新的目錄。
面對這一尷尬局面,于是乎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的白名單管理辦法出臺了。也就說,白名單實際上就是協會版本的《規范條件》企業目錄。以協會和聯盟的名義發布,一方面沒有由政府部門發布那樣的強制性意味,對各方面都好交代,另一方面協會和聯盟本身就是行業企業平臺,有利于行業接受。
白名單的作用
根據《管理辦法》,白名單的作用或者目的可以歸納為四點:一是規范行業發展,推動動力電池行業自律;二是供整車企業選擇動力電池以及電池企業采購正負極材料時參考;三是引導資源向優勢企業(某種程度上是指白名單企業,筆者注)傾斜,扶優扶強;四是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據或者參考。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基本上囊括了我國眾多汽車生產企業和大部分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其發布白名單肯定得到了行業主管部門的許可,白名單對業內企業會起到一定作用。綜合來看,實現第二點和第四點沒有問題。
《規范條件》的初衷就是為了規范行業發展、推動行業自律,但由于政策變化以及沒有連續性,基本上沒有發揮出作用。筆者認為,《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的一些經驗值得借鑒。
從2013年發布,《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一共發布了6批企業名單,基本上涵蓋了70%以上的光伏行業企業,覆蓋面廣,基本上被行業和社會各界所接受,起到了規范行業發展、推動行業自律的作用。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發布的白名單得到行業認可沒有問題,但對于相關行業企業覆蓋面能不能足夠寬,第一批、第二批名單能否被行業認可,這是白名單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
同時,白名單要持續更新,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要及時剔除,經過3到4年的努力,行業對白名單的認可程度才會達到一定水平,才能真正發揮行業自律的作用。
對于扶優扶強,筆者認為白名單很難發揮作用。一方面,白名單沒有和現有新能源汽車補貼目錄掛鉤,也就意味著缺乏約束力,各方面政策支持或者資源投入時,白名單的參考作用就可有可無了。
另一方面,對于我國動力電池行業來說,經過幾年的快速發展市場格局基本形成,寧德時代、比亞迪、國軒高科、沃特瑪等龍頭企業已經脫穎而出。對于這些龍頭企業來說,地方以及其他政策支持力度肯定不會少,自身配置資源能力也很強,只要白名單沒有附加條件,進不進白名單對其幾乎沒有影響。
另外,前面分析了,白名單要起到行業自律作用,就需要廣覆蓋,這樣白名單中企業數量就很多了,如何判定其中哪些優、哪些強?更何論扶優扶強?
白名單的可操作性
白名單采用自愿申請的方式,對于自愿申請的企業有一些基本要求,幾乎所有動力電池企業都能夠滿足。除此之外,白名單還對企業的生產條件、技術能力、產品、質量保證、售后服務能力等5個方面提出了共13點要求,除研發人員有明確數量或者比例外,其他要求基本上都是描述性的語言,沒有明確指標限制。
因此,白名單的操作說簡單也簡單,說困難也困難。簡單在于,與《規范條件》不同的是白名單《管理辦法中》明確的指標要求很少,國內絕大多數規范化生產的動力電池企業都可以達到,只要滿足要求都可以進白名單的話,肯定能夠覆蓋到70%以上的企業。
困難在于,對動力電池企業的評價,涉及面很廣,包括硬件條件(裝備、規模)、軟件條件等,全面、公正、實時地評價絕非易事,再加上沒有明確數值指標作為參考,實際操作難度很大。
但實際上,如果按照簡單難度來處理的話,白名單將會異常龐大,覆蓋到動力電池95%以上企業,屆時白名單魚龍混雜,難以起到規范行業發展、推動行業自律的作用。在當前動力電池產能過剩、行業競爭日趨白熱化的形勢下,要想發揮規范行業發展、推動行業自律的作用,就需要白名單覆蓋面收窄至70%甚至更低一點。
問題是,通過什么樣的尺度來做到這一點?單純靠沒有明確指標要求的《管理辦法》難以辦到,而靠專家評議的方式又不太現實:一是不同專家其個人標準難以一致,二是專家評議結果容易受對于白名單外的企業詬病甚至攻擊。因此,白名單實施難度不只是一點點,白名單要服眾,如何操作將面臨重重考驗。
白名單對電池行業影響
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調整,我國動力電池市場格局發生重大變化,三元電池占比持續增長,孚能科技、億緯鋰能、國能電池等主打三元電池的企業快速崛起。在動力電池市場轉變的關鍵時期,白名單的出臺在行業內引起了震動。畢竟《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出臺之后,發布的企業名單對行業造成了重大影響。“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行業的反應可以理解。
筆者初步分析,白名單對動力電池行業影響有限,主要基于幾個方面:一是白名單沒有與包括新能源汽車補貼等相關政策措施掛鉤,不具有強制性,這就決定了其對行業不會產生重大影響。要知道,由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在與政策措施脫鉤(即不具有強制性)后,行業影響力急劇下降,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可想而知,只是由行業協會和聯盟發布的白名單,盡管有相關部門授權,但影響力和作用肯定有限。一方面白名單的出臺需要時間,二是行業、社會對白名單的接受需要更長時間,三是相關扶持政策如果采用白名單,就更需要白名單在行業中的影響力,這不是短期內能夠形成的。
二是前面提到了,白名單沒有明確相關指標具體要求,可操作性的難度不是一點點,這里不再細述了。
三是參考《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實施情況,前一兩批白名單的發布會對不在名單內的企業造成一定影響。《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第一批目錄發布之后,不在名單內的行業骨干企業紛紛接到下游客戶電話,詢問企業為何不在目錄內,行業內產生了一定影響。
但在快速發布第二批名單發布之后,所有骨干企業都在目錄上,大部分大中型企業也進入名單,這些影響基本上都消失了,光伏行業實現了健康穩步發展。動力電池白名單的發布肯定也會出現這樣的情形,只要反應快速、妥善應對,基本上不會影響動力電池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動力蓄電池白名單大熱究竟可操作性幾何?
白名單待解之處
筆者認真學習了《管理辦法》,有一個地方感到比較費解,為什么會把正負極材料也列入白名單?
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是不是管得太寬了點?協會主要是為汽車企業服務,聯盟主要是推動動力電池創新,正負極材料也不應該是協會和聯盟的工作重點。
這個白名單的主要作用是推動動力電池行業自律,為新能源汽車企業采購動力電池時提供參考。動力電池現在都有編碼,溯源比較容易。實際上,動力電池企業已經將四大關鍵材料的相關供應信息錄入到產品中。
那么問題就來了,把白名單延伸到正負極材料的作用在哪里?供電池企業參考?但這不是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關心的重點。而且正負極材料只是關鍵材料,沒有辦法直觀溯源,還得通過動力電池企業數據來查詢,這就體現不了白名單的作用了。
第二點,將正負極材料列進去了,那為什么不列入隔膜和電解液?筆者仔細看了一下附件產品信息表中列出的正負極材料的類型,基本就是對應鋰離子電池用的正負極材料。那么鋰離子動力電池四大材料,除了正負極材料之外,還有隔膜和電解液。這是不是就意味著隔膜和電解液不重要了?
第三點,工業和信息部電子信息司發布了《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發布了兩批企業名單,其中就包括四大關鍵材料。而現在協會和聯盟只發布正負極材料的白名單,一旦與工業和信息部電子信息司發布的符合《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不一致,對正負極材料相關企業造成的影響可就大了。到底以哪個為準?還是兩個都要遵循?同一個行業的白名單為什么由兩個不同單位來發?等等問題都將出現。
最后,筆者提一點想法。現在國家行業管理司里正在進行調整,按照法無禁止即可行的原則,由以往的正面清單改為負面清單。動力電池的管理能不能參考這個思路,建一個黑名單?與白名單相比,黑名單更能吸引消費者或者企業注意,畢竟黑名單肯定數量少、新聞媒體宣傳力度大,社會更容易接受。
尤其是對鋰離子動力電池來說,主要用在新能源汽車上,不合格產品或者質量較差產品流入市場,產生的危害非常大,極其容易引發安全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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