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3月14日
電動車跑不遠 電瓶保修引爭議
更換。但現在真壞了,對方卻說只能在6個月內包更換。鑒于購買時的發票、保修卡上沒有明確文字表述,戴先生對電瓶車經銷商和維修部門前后不一的說法十分不滿。
因為平時做五金生意,戴先生覺得電動車出行便捷。在前一輛電瓶車“退休”后,去年7月,戴先生在人民路一家商場的電動車賣場里花2600元買了一輛立達三星電動車。當時,銷售人員告訴戴先生,電動車的電瓶如果出現質量問題,1年內可帶著購車發票和保修卡到指定的售后維修部進行電瓶更換。今年開始,戴先生明顯感覺電動車“力不從心”了,充滿電后沒騎多遠,電量顯示就已經空了。到了2月中旬,電池儲電量更小,戴先生只好把電動車送到維修處進行維修。經檢查,電瓶只能報廢更換。維修人員提出,因為戴先生的車購于去年7月,到今年2月已經過了6個月的保修期,按規定,維修部不負責更換新電瓶。對此,戴先生十分不解,他認為電瓶還沒到1年就壞了,質量存在問題,而且買的時候承諾1年內出了問題免費更換,可現在又變成6個月,這到底怎么回事。
記者聯系上立達三星電動車售后維修部,一位姓孫的維修人員告訴記者,可能戴先生在買車時對銷售人員所說的“包1年”理解存在偏差。
按規定,6個月內免費更換新電池,6個月以上1年以內,售后免費提供電池配組服務。“我們也跟他說了,先給他一組舊的電瓶暫用,等重新配組后再給他換上。”但孫先生表示,戴先生對這一處理方法并不買賬只想更換全新的電瓶,也讓他很無奈。“戴先生想換新電瓶,我們也幫他聯系了電瓶生產廠家,只要他交上舊電瓶就能以7折優惠購買,需要支付500元左右,但他還是不愿意。”這位姓孫的維修人員說。
那電動車修理的規定到底怎樣?記者又向蘇州消費者協會12315咨詢,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按照2005年出臺的《蘇州市電動自行車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試行辦法》,電動自行車售出后15日內,蓄電池容量經檢測不足額定容量90%的,免費更換新電池;15日后至6個月內蓄電池容量經檢測不足額定容量60%的,免費更換新電池;6個月后至1年內蓄電池容量經檢測不足額定容量60%的,免費重新配組,但規定配組后須達到額定容量的60%以上。另外,“三包”有效期不再重新計算。
“電動自行車電池出問題,不一定是電池質量不過關,車子的配置、用戶的使用方法等因素也會影響到電池的壽命。”這位工作人員提醒廣大電瓶車出行一族,電瓶的保養很重要,最好不要充電過度,也不要閑置不充。電瓶車使用也應正常,除了載人外,長時間運載貨物也可能造成電動車超負荷,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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