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3月14日
動力蓄電池強制回收利用制度亟待建立
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湖南商學院校長陳曉紅建議,完善我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和行業標準,優化相關產業技術,建立動力蓄電池強制回收利用制度。
在我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作為一個新興領域,目前仍處于起步階段。“盡管國家接連出臺多項政策,但動力蓄電池強制回收利用制度尚未建立、行業標準不夠完善、技術體系也不夠健全。”陳曉紅說。
“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經銷商、消費者在動力蓄電池回收環節都應承擔相應責任和義務。”陳曉紅認為,在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鏈條中,生產企業應承擔回收、處置與循環利用責任,可根據自身能力自建,或通過成立生產者責任組織的方式建立回收系統。
“經銷商、消費者應分別承擔接收和主動交還廢舊動力蓄電池的責任。此外,政府還應出臺資金補貼、稅收減免等政策,同時完善監督執法機制。”
陳曉紅建議,要針對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運輸、儲存、處理等制定并完善相應的行業標準,并推進全產業鏈技術合作,積極探索動力蓄電池梯級利用場景和潛在市場,充分挖掘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價值。
她同時建議,打造規模化、智能化、可追溯的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網絡平臺,并引入區塊鏈技術進行電池溯源,為產品流向記錄不可篡改的溯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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