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1月27日
動力電池回收真的有想象中那么簡單嗎?
近日,隨著《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的頒布和實施,動力電池面臨退役局面。車企、電池廠以及環保產業相關企業也用行動表明,動力電池回收已是大勢所趨。然而,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電動汽車電池回收并沒有想象中那么簡單。
今非昔比動力電池回收遇難題
“電池尤其是動力電池回收其實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過程,需要前期實踐的摸索,來驗證哪種回收方法相對可行。”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汽車市場研究分會秘書長崔東樹說。
在2013年開始推廣新能源汽車時,新能源汽車電池由于數量少,產品的回收也比較簡單,所以通過正常的行政體系或者企業的自主行為就可以回收這些電池。2015年之后,隨著電池的快速產業化規模擴張,對資源的利用規模日益擴大。新能源汽車逐漸轉向私人乘用車,動力電池回收就面臨著新的課題。
動力蓄電池回收再利用包括了梯次利用和資源回收兩個環節。通常新能源汽車上的動力蓄電池剩余容量降低到初始容量的70%-80%時便無法滿足汽車使用要求,就要“退役”。
在資源回收方面,許多材料的回收價值比較低,特別是輕量化技術的應用,導致許多企業的電池箱材料采用非金屬材質,其價值就更低。對于磷酸鐵鋰等電池,其正極材料回收價值不大,按照傳統工藝回收將得不償失。
從汽車上退役的動力蓄電池,經過測試、篩選、重組等仍可以用于場地電動車、備用電源、電力儲能等運行工況相對良好、對電池性能要求較低的領域,這就是梯次利用。
梯次利用是一個很大的課題。當前動力電池廠家的產品規格五花八門,技術、性能指標和電池管理還缺乏統一標準,梯次利用指明了發展方向,但中間所要解決的技術難題還有很多。每個品牌的電池從生產時的狀態到后期管理,再到回收時的剩余電量都不一樣,回收利用的成本非常高。
與此同時,資源回收方面,電池的拆解極其復雜。電池拆解首先要放電,電池內部組件很小且工藝復雜,要用環保的方法來拆解的話,過程非常繁瑣,難度巨大。但如果采用最簡單的直接粉碎回收法,將不同的成分,如鋰、鈷等提煉出來,剩下的渣滓直接扔掉,又有可能會造成環境污染。
金屬礦山數字化:促生產,謀升級
不管是梯次利用還是資源回收,大范圍集中利用存在困難的原因,是早期生產的電池型號與參數并不一致,嚴格的動力電池的統一生產標準未出臺。
“前期能夠制造出標準化的產品,才是后期電池標準化回收利用的關鍵。”目前電動汽車的產業標準和國家標準都太寬泛,現在的電池生產商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生產過程不標準。考量供應鏈的話,由于過度盲目地追求電池能量密度最大化,生產出來的電池產品就很可能是非標產品,這就為以后的回收構成阻礙。
我們在關注電池回收環保問題的同時,有國外行業專家則將目光聚焦到鋰電池的生產端。隨著世界爭相用清潔能源替代化石燃料,提取鋰和鈷等電池成分帶來的環境影響本身可能成為一個更重要的問題。開采鋰是侵入性的,它會破壞景觀,會破壞地下水,污染地球和當地的水井,這并不是一個綠色的解決方案。
與此同時,新能源汽車的“心臟”跟傳統發動機不同,動力蓄電池的回收利用是個“新課題”,貿然拆解退役蓄電池,會引發很大的安全事故。另外在回收、拆解、處理過程中若操作不當,還可能會有起火爆炸、電解液泄露、有機物廢氣排放等問題。
目前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一是退役動力蓄電池快速分選重組、性能評價、殘值評估等梯次利用技術在行業內儲備不足,且缺乏標準化支撐;
2.二是當前退役動力蓄電池的儲運和拆解等成本較高,尚未形成規模化效應,在缺乏激勵政策支持和成熟的市場化機制保障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經濟性還不高;
3.三是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和綜合利用等企業還未形成有效的合作機制,在回收服務網點建設等方面的產業鏈資源共享程度不高,回收利用渠道建設相對緩慢。
從試點到全國技術攻關完善回收利用體系
雖然還存在眾多困難,但是目前我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取得了階段性成果。近期我國也啟動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示范,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先行先試,開展梯次利用重點領域示范。通過試點示范,發現問題,尋求解決方案。培育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標桿企業,探索形成技術經濟性強、資源環境友好的多元化回收利用模式。例如中國鐵塔公司開展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試驗,目前已在12個省市建設了3000多個試驗基站,取得了較好效果。
為促進新能源汽車廢舊電池回收利用,崔東樹認為,應加快完善回收體系,充分發揮政府引導和監督作用,促進汽車生產企業全面落實生產者責任。同時,建立回收渠道,加強與電池生產、綜合利用等企業的合作,通過多種形式構建跨行業聯合共同體。
關于下一步我國對于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的方向,具體可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政府主管部門進一步研究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激勵政策及措施,有效推動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問題的解決;建立溯源信息比對核查機制;并發布梯次利用產品認定及規范管理辦法,規范退役電池梯次利用市場;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或設立產業基金,探索動力蓄電池殘值交易等市場化模式。
扎實做好試點工作。試點地區有關部門應加強統籌協調,開展廢舊動力蓄電池的集中回收和規范化綜合利用。
加強技術攻關和標準體系建設。引導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綜合利用企業等深入合作,促進產學研用合作,加強動力蓄電池高效拆解、殘值評估、梯次利用以及有價金屬高效提取等共性技術和裝備研發。同時,加快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有關標準的研究和立項工作,引領行業加快技術升級。
加大宣傳與引導。加強對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涉及的各相關主體的政策法規宣貫,促進企業責任意識的提升。充分發揮媒體的作用,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積極引導公眾參與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規范移交動力蓄電池。
動力蓄電池回收任重道遠,作為動力蓄電池材料供應商也要加入到動力蓄電池的回收和再次利用,致力于環境的保護和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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