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1月06日
電動車必須使用鋰電池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等646項國家標準。此次發布的國家標準涉及公共安全、社會民生、提升產品質量等多個方面,與經濟社會發展和百姓生活緊密相關。其中涉及電動自行車電池四項國標發布。
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
本標準主要由國家輕型電動車及電池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星恒電源股份有限公司、山東中信迪生電源有限公司、天津力神電池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威創元實業有限公司、杭州萬好萬家動力電池有限公司、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蘇雙登富朗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環宇賽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振龍電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大連中比動力電池有限公司、云南能投匯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捷奧比電動車有限公司、深圳市深鈴車業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的術語和定義、符號和型號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組(以下簡稱電池組)。
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型號命名與標志要求
本標準主要由國家輕型電動車及電池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浙江超威創元實業有限公司、上海德朗能動力電池有限公司、優科能源(漳州)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型號命名方法和標志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
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詞匯
本標準主要由上海德朗能動力電池有限公司、國家輕型電動車及電池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浙江超威創元實業有限公司、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的一般詞匯。
本標準適用于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GB17761的發布及實施,要求整車重量不大于55KG。采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已不能完全滿足國家強制標準的要求。為適應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要求,很多企業紛紛推出以鋰離子電池為動力源的電動自行車。然而現行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標準要求滯后,行業缺乏準入門檻。該三項鋰電池國家標準的實施將對促進鋰電池產品技術水平提升,引導行業升級,走高質量發展道路
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技術要求
本標準主要由國家輕型電動車及電池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南京西普爾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浙江超威創元實業有限公司、南京特能電子有限公司、清華大學、天能電池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綠源電動車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愛瑪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立馬車業集團有限公司、澳柯瑪(沂南)新能源電動車有限公司、浙江聚源電子有限公司、江蘇江禾高科電子有限公司、江蘇海寶電池科技有限公司、揚州奧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協津自行車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無錫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臺州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研究院等單位起草。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代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說明書、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的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充電器。
本標準不適用于電動自行車用車載充電器。
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是使用極為廣泛的民用品,同時它也是新能源中最主要的組成部分,由于充電器質量問題,可能直接導致被充電的鉛酸或鋰離子電池損壞,甚至引起人生、財產安全事故。目前,涉及普通消費者的其他產品基本都有安全標準,該標準項目是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使用中的迫切需求的,可以填補國家標準在這方面檢測標準的空白,對于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規范及發展和普通消費者的安全使用都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在這幾個標準中不難看出,以后的電動車必須使用鋰電池。才能符合國家電動車“新國標”標準。就像“電動車新國標”發布實施是一樣的,所有企業的“生產許可證”統一換成3C強制認證一樣的道理,鋰電池的標準也要通過國家的相關標準,才能正常生產和銷售,那么有些人問了,之前辦理的鋰電池相關證件還能用嗎?答案:能用!但不包括(地方性)認證。鋰電池相關標準也會在今年的6月份出臺,現在辦理證件還不算晚,等到6月份以后想辦理就沒有那么容易了,所以請各位鋰電池生產廠家一定要辦理證件,一旦被查將會查封,停產甚至罰款!提醒各位經銷商,在銷售和選擇“鋰電池”品牌的時候,一定要讓廠家展示生產所需的相關證件!合法合規銷售才是長久發展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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