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8年10月10日
分析蓄電池在使用中的一些誤區
所謂蓄電池(StorageBattery)即是貯存化學能量,于必要時放出電能的一種電氣化學設備,今年,小編就為大家分享一下,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容易出現哪些誤區。
一、冬季使用蓄電池啟動發動機時,不間斷地使用起動機,導致蓄電池因過度放電而損壞。
二、安裝極柱連線后,均未涂凡士林或黃油,使連線接頭氧化嚴重,導致線路接觸不良,電路工作不穩定。
三、電解液的密度不按地區和季節的不同進行調整,而是一成不變,特別是冬季來臨時,造成蓄電池容量不足。
四、在補充蒸餾水時,用飲用純凈水代替蒸餾水使用,殊不知純凈水中含有多種微量元素,對蓄電池有不良影響。
五、在使用免維護蓄電池時,簡單地認為免維護就是無需任何維護,過度放電后不及時充電,也不定期進行補充充電,使蓄電池的正常使用壽命受到影響。

有關電動自行車電池為何爆炸引起多方關注,那么,我們在平時應該怎樣學會正確使用電池,防止電瓶爆炸呢?
一般新的蓄電池前三次充電最好在8-12小時,以后掌握在6-8小時即可;
蓄電池最忌諱的就是過充電、過放電;只要遵照這兩條原則,就能夠最大限度的使用和發揮出蓄電池的最大使用壽命周期來。
電池充電時,特別是過充電時會電解出氣體(氧和氫),通氣不暢才會導致電池爆炸,因此只要注意保持電動車通氣口的暢通,注意充電時間不能過長,要留心電池溫度,如超過45攝氏度,應該停止充電。這樣,不但不會發生電動車爆炸情況,反而還會延長電動車的使用受命。
電池起鼓,一般是由于漏氣、變質所致,通常都是無法繼續使用的(因為有些不太嚴重的、或者質量比較好的蓄電池還能夠勉強使用);電池鼓了,對設備的壽命是沒有影響的;但是一般起鼓之后的電池,有的容易發生爆裂;在設備狹小的空間內,容易損壞設備;所以起鼓之后的電池就不要使用了;
一般電池的壽命是以充電、放電的次數來決定的;普通廠家生產的蓄電池充電、放電次數在100-180次左右;使用期限在一年到兩年左右;好的廠家生產的蓄電池充電、放電次數在200-300次左右;使用期限在兩年到三年左右;進口、原裝的蓄電池充電、放電能夠達到500次以上,使用年限就更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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