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3年05月31日
韓國有關解決本國電動汽車廢舊動力鋰電池陷入困境
韓國電動汽車廢舊電池現狀及措施——今年有1091個廢電池,2024年將有10000個;電池暴露在外易發生火災,對水生環境有害;沒有電池回收分類標準;應像歐盟相同迅速制定管理方針。
在韓國,即將快速增多的電動汽車廢舊電池正處于法律和制度的死角地帶,這是因為政府鼓勵新能源汽車普及的同時忽視了對廢舊電池的管理。據悉,政府仍以廢舊電池排放量少為由,沒有加快對其制定法律和制度的步伐。但大多數人都了解,汽車電池一般在5-6年后就要更換,最多也只能用10年。
韓國政府從2011年開始普及混合動力汽車、電動汽車等新能源汽車,2014年開始,新能源汽車的數量全面新增,預計今年廢舊電池數量也將逐漸新增,并迎來數量上快速且大量的累積。電池壽命將盡據團隊了解,截止到2017年,韓國電動汽車廢舊電池共有100多個,而到今年已經上升到1000多個。值得一提的是,在2022年以后,新能源車的普及速度將急劇新增,預計僅在2024年,廢舊電池將達到約10000個。10000個廢電池的容量約為150萬至200萬(kWh),和22萬戶家庭(以4人家庭為準)一天使用的電能相同。
電動汽車廢舊動力鋰電池累積量
據預測,到2040年,廢舊電池的累計數量將達到245萬個左右。順便提一下,假如總統文在寅去年年初提出的“到2030年為止累計普及300萬輛電動汽車的目標”得以實現,到2040年廢舊電池的累量將增至576萬輛左右。
去年年底,政府重新制定了普及新能源汽車的目標。現代汽車計劃到2020年將電動汽車新增到43萬輛(目前為13萬輛),氫能源汽車新增到6.5萬輛(目前為2000輛)。盡管韓國現行的《電氣電子產品及汽車資源循環相關法律》規定,廢舊汽車非得按照總統令規定的辦法和標準進行解決,但目前還沒有解決環保汽車廢舊電池的詳盡辦法。
從廢舊電池的角度看,電動汽車的鋰離子電池是一種“有毒物質”。國立環境科學院在《有毒物質指定告示》中,將廢舊電池分為含有1%以上氧化鈷、鋰、錳、鎳等的有毒物質。有人說:“汽車電池在外力導致泄露時,內含有火災、爆炸、毒性及對水生環境有害的一些危害。隨著電動汽車的普及,廢電池的排量也將迅速新增,因此,應當盡快制定廢電池事后管理辦法和標準。”
廢舊電池尚無回收標準
眼下汽車廢舊電池被各地方自治團體閑置。這是因為依據韓國《大氣環境保護法》,在獲得補貼的電動汽車報廢時,將廢棄的電池返還給地方自治團體。但是,該法令惟有回收和管理相關的指針,沒有說明解決辦法的法令和制度,這是地方自治團體放置廢電池的背景。去年,民主黨議員宋玉珠提出了設置再利用電池的資源化中心的《電氣電子產品及汽車資源循環相關法律》修訂案,但并未獲得常任委員會的通過。
更嚴重的是,對混合動力車來說,其廢電池連回收和管理都無法進行。廢舊電池主管部門的環境部不為其支付環保汽車補助金,因而混合動力車的廢舊電池不適用于回收、管理方針。大德大學汽車學系教授李浩根指出:“混合動力車也要鋰離子充電電池。從銷售規模來看,混合動力車的廢電池更多,但政府以不會立刻出現問題為由,推遲建立混合動力車廢電池管理體系。”
韓國甚至沒有制定“分類標準”,規定在什么情況下重新利用廢舊電池。回收利用是將電池重新用于其他用途,而再利用是將已經放電的電池溶解后,過濾鈷、鎳等用作電池原料,但目前對此均沒有標準。韓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從今年六月開始,將與整車公司、電池加工公司、再利用公司進行商量,討論再利用方法,目前尚未制定詳盡計劃。”
在其他一些國家,不僅制定了對廢舊汽車電池的管理方針,還在鉆研對廢舊電池進行再利用的方法。如歐盟決定由加工者承擔回收、解決、再利用廢電池的相關費用,并制定了再利用鋰離子電池的計劃。韓國電動汽車學會會長表示:“假如不能有效解決汽車廢電池,那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將失去意義。政府應盡快構建安全回收和利用體系。”
原標題:關于解決本國電動汽車廢舊電池韓國陷入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