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2年07月01日
兩會"馬拉松式"建議能否撼動蓄電池消費稅?
在2018年兩會上,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黨委書記兼董事長張天任再度針對蓄電池消費稅提出建議,希望優化調整蓄電池消費稅的征稅環節。據電池我國網了解,這是張天任代表持續三年在兩會上為調整蓄電池消費稅建言。自2016年一月一日正式實行以來,蓄電池消費稅令蓄電池生產公司苦不堪言,業內人士一直在為此奔走呼吁。蓄電池消費稅會調整甚至取消嗎?
蓄電池消費稅的由來
2015年一月,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布《有關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將電池、涂料列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在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征收,適用稅率均為4%。
《通知》提出,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動力鋰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免征消費稅。自2016年一月一日起,對蓄電池按4%稅率征收消費稅。
早在2013年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國家就已經明確提出要"擴大征稅范圍,將高污染、高能耗、高檔消費品、奢侈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而電池作為大多數人眼中的"高污染"產品,也被納入到消費稅征收范圍內。
業內對國家推出蓄電池消費稅的環保初衷是贊同的,但業內人士普遍認為,蓄電池其實并非高污染產品,以促進環保的名義征收電池消費稅似乎不太合理。
重新審視蓄電池消費稅
提起蓄電池,人們腦海里往往會蹦出"重金屬"、"酸"、"腐蝕"、"污染環境"這幾個詞。雖然蓄電池中存在重金屬和電解液成分,但這并不意味著蓄電池本身是污染產品。
其實,相比于生產環節,蓄電池真正的污染風險存在于回收和冶煉環節,這是政府要重點監管的領域。多年來,廢蓄電池回收市場多由小商販把持,缺乏有效的監管,大量廢蓄電池被隨意拆解處置,致使大氣、土壤和水源受到污染。然而,對生產環節征收消費稅,除了新增蓄電池生產公司的稅負之外,對遏制非法拆解現象用途并不大。
蓄電池消費稅實行兩年有余,總體來看,征管基本到位,但蓄電池公司背負著沉重的成本壓力。業內機構對52家大中型蓄電池公司進行了調查統計,結果顯示,2016年共繳納消費稅約23.2億元,而同期利潤總額僅為19.3億元。
作為國內領先蓄電池制造公司,超威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蓄電池行業集中度不高,導致近幾年蓄電池行業"價格戰"嚴重,行業整體利潤較低。正規公司在配合環保準入工作時投入大量成本,也壓低了蓄電池產品的利潤空間。此外,征收消費稅后,一些公司往往通過偷漏稅等手段降低稅收成本,這也使正規公司電池產品的價格競爭力遭到削弱,"劣幣驅逐良幣"趨勢加劇。
業內人士認為,征收蓄電池消費稅的目的是為了環保,而對一些已經符合行業規范條件、實現清潔化生產的電池公司來說,繼續實行消費稅征收其實并不妥當,因此應該對此類公司免征或差異化征收消費稅。
此外,有觀點認為,假如要限制蓄電池的消費,應該在消費端征稅,而非生產端。然而,假如通過提價將稅收成本轉嫁給消費者,不但不利于正規蓄電池公司的發展,也會給非正規公司以可乘之機,進一步降低行業集中度,將會嚴重影響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蓄電池消費稅成了蓄電池生產公司的一塊"心病",此"病"一日不去,公司則一日不爽。
蓄電池消費稅恐難撼動
國家實行蓄電池消費稅的初衷是為了推進節能減排和環境治理,近年來,國家的環保查處力度不斷加大,并無對蓄電池消費稅"松綁"的跡象。
這些年,鋰電池一點一點蠶食著蓄電池的市場份額。2017年,新能源汽車產量突破80萬輛,比2016年多出30余萬輛,同比上升60%。據我國化學和物理電源行業協會動力鋰電池應用分會統計,2017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電池裝機量為36.4GWh,鋰電池的市場規模一步步擴大。此外,低速電動汽車動力鋰電池也有換成鋰電池的趨勢,氫燃料動力鋰電池推廣工作也開展得如火如荼,這對蓄電池來說并非好事。
業內為取消或調整蓄電池消費稅所做的努力,短時間內恐難奏效,認真思考如何應對消費稅新增的成本壓力或許更現實一些。
在超威集團相關負責人看來,只有苦練"內功"、降低成本,才能提升公司利潤空間。
據電池我國網了解,作為蓄電池巨頭,超威集團通過改善經營管理方法、新增人才培養力度、開放創新環境等方式,來提升公司軟實力;通過技術革新,減少在生產過程中的浪費現象,降低公司的生產成本;緊跟消費市場需求,適時調整產品研發、生產方向,多生產市場空間大、利潤高的產品,新增公司利潤;此外,超威還從創造消費和拉動產業鏈兩方面入手,盤活下游應用市場,以擴大市場的形式獲得更大的利潤。超威集團堪為蓄電池公司降成本的一個樣本。
電池我國網認為,業內人士在兩會上為取消或調整蓄電池消費稅所做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但能否如愿還要看相關部門的政策走向。蓄電池行業仍需進一步整合和轉型升級,在這一關鍵時期,降低公司生產和經營成本、實現可持續發展尤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