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1年08月30日
公司應該要怎樣應對報廢高峰將至的動力鋰離子電池?
1提高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的經濟效益
國務院在2012年六月公布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展規劃》,標志著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方法的正式制定,將來要加快建立動力鋰離子電池梯級利用回收管理體系。之后出臺的《促使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產業發展行動辦法》、《有關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的指揮意見》、《有關加快推進再生資源產業發展的指揮意見》等多項政策都貫徹延續了主張動力鋰離子電池梯級利用,提高廢舊鋰離子電池的利用水平這一主線。
2清晰劃分廢舊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的主體責任
相關法規與政策強調要加強車企在車企在相關環節的主體責任,詳盡包括鋰離子電池的加工、使用、回收,再利用等;建立鋰離子電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統來對廢舊電池的回收利用進行跟蹤記錄,將電池回收加入車企產品售后服務承諾制度。
3逐步建立與完善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行業規范
我國首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的國家標準《車用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拆解規范》于2017年五月公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明確要求回收拆解公司應具有相關資質。專家認為,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市場要有相應的規定,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行業要一定門檻要求,從一開始就做到規范化發展。公司要么不解決,要么全方位解決。《車用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拆解規范》的頒布,有利于戒備公司單純為利益解決廢電池,戒備只解決有價值的金屬材料而丟棄其他,對環境造成污染。
4建立健全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
政策指出,一方面要以珠三角、長三角、津京冀等新能源汽車發展集聚區域為重點開展示范使用,鼓勵建立經濟性強、普適性好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模式;另一方面,動力鋰離子電池加工公司和電動汽車加工公司均應對建立廢舊電池回收網絡的相關工作負責,通過售后服務網絡統計廢舊電池回收的信息,保證鋰離子電池的安全處置和回收利用;再者,車企應當建立信息化監管系統,針對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情況加以跟蹤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