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1年06月28日
工信部公布動力電池回收網點建設指南
十一月七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消息顯示,為推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引導和規范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運營,工信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簡稱《指南》),并予以通告。
《指南》重要提出了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以及報廢的梯次利用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作業以及安全環保等方面的要求。
《指南》提出七大總體要求,包括新能源汽車生產和梯次利用公司要自建或授權回收服務網點,兩方也可以共同建設回收網點;加強對廢舊動力蓄電池的跟蹤,且回收服務網點不得擅自對其進行拆卸;設置明顯提示信息和作業流程規范示意圖等指導信息;回收服務網點須將電池類型、來源、數量等相關信息保留記錄三年備查等等。
在建設方面,《指南》要求新能源汽車生產公司在其銷售與區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務網點;含8000輛以上保有量的公司須建立貯存型回收服務網點,且收集型回收服務網點的廢舊動力蓄電池貯存量不超過5噸,貯存型不低于30噸。
《指南》表示,已建設的回收服務網點如不符合要求,需在6個月內完成整改。(文/汽車之家翁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