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0年10月07日
鋰離子電池容量損耗用不了怎么辦
通常情況下在開展標準規定循環老化測試時,在循環次數超過五百次后,鋰離子電池容量不應該低過初始狀態的九十%,超過一千次后,不應該低過初始狀態的80%,如容量不能滿足該標準規定出現損耗過度的現象,則屬于容量損耗不起用途。鋰離子電池的容量損耗不起用途分為可逆容量損耗和不可逆容量損耗。在這當中可逆損耗能夠根據調整電池的充放電制度及改善電池的操作環境等方法恢復損失的容量,不可逆損耗歸因于是電池組織結構發生了不可逆的變化出現了無法恢復的容量損失,所以無法挽回。
電池容量損耗的關鍵原因在于材料不起用途,也和電池的生產制造工藝、操作環境等客觀因素有密不可分的的聯系。從材料角度來說,造成容量損耗不起用途的成因有正極材料不起用途、負極表面SEI過渡生產制造、電解液不起用途、集流體不起用途等等。
鋰離子電池內出現短路用不了
鋰離子電池內出現短路通常會造成自放電,容量損耗,局部熱失控以及造成安全事故。在電池組織結構出現出現短路期間,兩種電極材料以電子方式在組織結構互連,造成局部高電流密度。鋰離子電池中出現組織結構出現短路可能是鋰枝晶的形成或壓縮沖擊等情況造成的。長時間的組織結構出現短路會造成自放電及局部溫度上升,局部溫度上升出現的干擾十分明顯,歸因于假如溫度超出某一閥值,電解質很有可能根據化學反應開始分解,從而造成熱失控,具有潛在的健康和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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